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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结婚落户一件事”办事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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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概念阐述

结婚落户“一件事”是指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、户口登记项目变更(婚姻状况)、户口迁移(夫妻投靠落户)等事项整合为一个集成办理事项,通过优化流程、数据共享,实现一次申请、联动办理。一是内地居民婚姻登记:包括结婚登记预约与现场登记,新人需要满足婚姻登记机构具有管辖权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、男年满22周岁,女年满20周岁 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等条件,按规定准备身份证、照片等材料办理。二是户口登记项目变更(婚姻状况):在完成婚姻登记后,公民需要将自己户口登记中的婚姻状况信息进行更新,从“未婚”变更为“已婚”,使户籍信息与实际婚姻状态一致。 三是户口迁移(夫妻投靠落户):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,选择将一方的户口迁移至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,实现夫妻户口的统一,方便后续生活中各类事务的办理,如子女入学、社保医保等相关事项。

二、服务对象

  该服务面向申请结婚登记及落户的江西省户籍居民,涵盖结婚登记、婚姻状况变更、夫妻投靠落户等需求,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。

、申办条件

1.满足受理结婚登记申请条件;

2.申请办理户口本婚姻状况项目变更的当事人户籍地属江西;

3.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双方当事人户籍地属江西,且不得为户主本人。

若不满足上述条件,可前往各婚姻登记处线下咨询办理。

根据2022年《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》有关规定,城镇迁乡村的不能线上办理,需要到公安部门线下窗口咨询办理。

、联办事项及材料

1.结婚登记:身份证、相关签字声明、3张2寸合照;

2.户口迁移(夫妻落户投靠):双方户口本、迁移人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结婚落户申请表;

3.婚姻状况变更:结婚证、结婚落户申请表。

、办理方式

1.线上预约:赣服通、江西政务服务网、江西民政官网、江西民政微信公众号。

2.线下办理:各县(区)婚姻登记机构窗口。

、办理时限

结婚登记当场办理,户口变更及迁移37个工作日内完成,具体时间视各婚姻登记处实际情况而定。

、办理流程

1.申请办理结婚登记:当事人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、江西民政官网、江西民政微信公众号、赣服通平台预约婚姻登记,选择是否申请户口迁移;也可直接在各县(区)婚姻登记机窗口现场递交办理婚姻登记所需材料,填写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》,并勾选是否申请户口迁移。

2.受理颁发结婚证:窗口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,进行形式审查,符合结婚条件的,予以办理,并颁发结婚证。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,不予受理。当事人要求出具《不予受理结婚登记告知书》的,应当出具。

3.申请婚姻状况变更(双方或一方为江西省户籍):针对勾选了申请户口登记项目(婚姻状况)变更的当事人,填写表单,公安部门审核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(婚姻状况)并短信提醒办结情况。

4.申请户口迁移(夫妻落户投靠)(双方为江西省户籍):针对勾选了申请户口迁移的当事人,填写户口迁移信息表单,并提供相关材料,公安部门审核所需材料,符合条件的完成户口迁移,并短信提醒办结情况。

、咨询方式

新余市民政局:新余市渝水区堎上路15号 0790-6446970

渝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: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816号婚姻登记处大厅  0790-6206510

  分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:分宜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B区       0790-5898155